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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26

    物质意欲

        可能是自己过于奢侈于行走及精神意欲,有时候静下来生活,需要,才发现自己缺很多东西,物质的。貌似可以替代,貌似可有可无。
        例如一个在宿舍喝水用的杯子。好像自己从来没有用过,喝水的时候要么用不锈钢饭兜,要么就用出门时带的塑料瓶子(通常就是汽水瓶)。但假若饭兜放在阳台懒了洗,或者瓶子弄丢了,想冲杯咖啡或者奶茶的时候就发现没有容器。
        例如几件好看一点的衣服。我的衣着早已被无数朋友垢病了很久,以至于我失去以前那种随便套件衣服就出门的脸皮,但真正想试图去穿得能见人一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没有多少件可以见人的衣服。试过要泡泡和Turkey Blue陪我去流行前线和地王广场荡两圈,结果是丝毫不能下手。虽然习惯了不修边幅,但是想打扮一下的时候对衣物还是有要求的,而且完美主义。又吝啬,于是只要有一点不适合自己内心风格的东西就坚决不要。还有一次和Grace出去,在她不停的唠叨之下终于买了两件T。
        例如一些襟章。可以用来改造我那件棕色的苍白难看的外套。
        例如一个好看实用耐用的钱包。我现在用的钱包,里面的夹层的拉链已经坏了很久。
        例如一个防水的户外运动的大背囊。上大学之后买的两个背囊都是S&K的减价清仓品,不好用,至少不符合我的耐用性要求。外表看上去还好,里面熔熔烂烂。而且水系防御力基本上等于0,容量上也越来越不合要求。但是……想去下手买一个自己喜欢的能用很多年的背囊的时候,往往被价格吓死。
        例如一个适合尺寸的盒子。用来盛装我去看各种各样的演出之后留下的门票。一直有收集习惯,到了一定量,储藏就成问题了。现在的缓兵之计是用一本过期的城画夹着。
        例如打印机的供墨系统。买了打印机用到没墨之后就没有再用过。想去装,又总是想叫Kane陪我一起,结果就拖,到现在。
        例如一部相机。LC-A已经废掉很久,以前信誓旦旦地说它是我今生唯一一部相机,除非它坏到不能修。结果它就真的废掉了。重复的修理让人烦躁。想给Poison帮我卖掉,结果他一边玩一边卖玩着玩着又坏掉了。我爱它,就像我爱我过的每一个女人一样。但是它不爱我啊,就像我只是在单恋。唯有放弃。我现在用的是Poison的8M,但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下一部是Rollei B35吧,但是一直没有钱。还是下决心买部D70s加入阿饭和启聪的行列?
        例如可以装进我的录音笔用的mini SD卡,128MB的容量越来越不适应要求。
        例如一个耳机。买录音笔的时候有一个原配的,可惜不是Headphone,现在也用到有一边坏了。Headphone才是我的风格,但不可是那种大得夸张的,要能够随身携带。Sennheiser当然是首选,Philips是其次。
        郁闷。说了这么多的结果就是郁闷。你这个懒惰而贫穷的人!

    May 10

    单车

        我拥有一部单车。曾经。作为一部单车,它至少拥有以下几个特点:1.它足够的破旧。这使它在很长时间中逃离小偷的视线。2.它具有变速功能。貌似这是大部分单车都应该有的性能,但是我之所以把这个功能写出来,是因为大部分人都不会很好地利用他们的单车的这个功能。3.它的日常维修费用高昂。平均每月30元左右。4.直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在大学里面体现Kane所说的主要功用。唯一坐过在它后座上的女性居然是大头!这实在让人郁闷。5.它难以被人操控。使用过我的单车的人都知道,不是随便一个驾驶员都可以操控Gundam的。那些踩了两步就下来的就回去玩Zaku吧。6.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具有狂牛一样的战斗力。这也是我将它称为Freedom的原因。

        我本来期待它可以陪我渡过大学四年,而且它曾经陪伴我渡过高三时每一个我一个人去买七个人的早餐的星期日的早晨。但它现在不在了。成为小偷的囊中物了。根本原因是我将它借给了旁边班某貌美女子。在此,我澄清三点:1.我借单车给院花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虽然我经常为此提心吊胆,但因为她之前每次都能安全送我的单车回来,我也就没有理由不借。2.在理学院这个雄多雌少的地方能够出一个有75分以上的院花也实在是不容易,我承认我肯借单车给她有四成原因是因为其姣好的外表。3.另外的六成原因是我实在是个大好人。关于这一句其实不需要强调,因为只要大家知道更重要的是:苍天为证,我对院花真的没有企图。即使在大一的时候我上课一度坐在她的旁边。

    December 30

    旧衣服

        我有很多穿了很多年的衣服。

        例如那两件蓝色衬衫。一薄一厚。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之一。把扣子结上就很绅士,不结扣子当外衣,随便配一件T恤在里面又很不羁(当然这只是我自恋的话,关于我的外表,没有人和我有相同的想法)。又例如此刻身上这件棕色大衣,把链子拉上时不但保暖,而且不像其它冬天外套那样束缚身子(大家觉得我像别里科夫)。

        有一些穿到烂了都舍不得扔。

        例如那条右脚膝盖位置穿了一个洞的裤子,很多东西我都可以放在旁边的两个袋,曾经极大地减轻我背包的负担。又例如那件在左边胸口位置划破了的奶色衬衫,曾经是我秋天的标准外套。再例如那件在腹部位置穿了几个小洞的T恤,那只笑得有点邪恶的黄色老鼠我一直觉得它很可爱。

        后来这些烂衣服都被母亲趁我不在的时候拿来当洗脚布或者厕所和厨房的地毯了。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没有办法。其实它们也已经有点不合身了。我不否认我有点恋物。

        大部分我的衣服都是亲戚赠与的。还有一些是父亲穿旧了不要的。例如上面提到过的蓝色衬衫,原来就是父亲的。还有很多的T恤和裤子,都是表弟和堂弟穿过的。我满心欢喜。又充满无奈,因为这意味着我没有长高。我也希望有Wenson的身高和阿植的身材啊。

        还要悼念一下我这月丢失的那两件冬天外衣。一件是黑色夹克,外面有明显的刮破痕迹,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另一件是很暖和的棉袄,大件得足以把我束缚成机器人。

    November 10

    背包

        人之后自然就到物。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无论出去哪里都必然背着我的背囊。而且我的背囊都必然保持着一定的重量,因为有一些东西一定会在里面。它和它们可以说是我的生命。背囊本身并不是不可以被替代的,相反地我现在很想换一个,但是很难找到适合我性格的。首先它必须足够的大。其次它必须格数要多,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放下各种东西。再其次它要能抵御一定的水系攻击,这就意味这它的防御力要足够高,本来是希望它能够完全水系攻击无效的,即是把它扔进水塘里再捞上来里面的东西都不会湿,但那种包太贵了。

        以下是我的标准物品清单:笔记本2本,笔1支,锁匙2串,诗集1本,相机1部,旧信件一叠,镜头纸1本,长袖衣服1件,钱包1个,杂志、CD和书若干。偶尔会缺少一两件,但更多的时候会有更多的东西,变得更重。

        喜欢让背囊保持一定的重量似乎已经成为了我的某种怪癖,以至于如果有什么忘了带,只要背上感觉它的重量变化就马上知道少了什么。

        安妮宝贝说,喜欢背大包的人,代表他在生活里面对着的许多可能性和选择性。也是一种嗜好,代表着某种激情。也有人说这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Well,我都认同。的确是。

        像是我最忠实的伙伴。我亲爱的背包们。